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2.“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表示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也就是说,正如通过试探那样,主也通过这些启示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这些话暗示了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吩咐”是指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是指内在事物;“律例”是指外在事物;“律法”是指具体的一切事物,或每个具体细节。由于这一切论及主,主自永恒就是圣言,这一切事物都来自祂,所以内义不可能说祂去遵守这些事,而是说当处于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的状态时,祂把它们显示给自己。
乍一看,这些事似乎的确与字义相距甚远,甚至与最接近文字的内义相距甚远。尽管如此,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它们在天上的含义,因为如前面数次所说明,并从举出的例子(1873-1874节)所看到的,字义在升向天堂的过程中会逐渐脱去,并另有天上的含义取而代之;这天上的含义如此不同,以至于字义几乎无法被认出是它的源头。因为天堂居民脑海里的观念是,圣言的整个内义都与主有关;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他们脑海里还有这样的观念,主在世时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他们从上面这些话中不会感知到别的。不能说主“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因为祂自己就是圣言,因此祂自己就是吩咐,祂自己就是诫命,祂自己就是律例,祂自己就是律法。事实上,这一切规则都视祂为它们的最初源头和最后目的。所以就至高意义而言,上面这些话只能表示主的神性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而与其人身或人性合一。和其他人不同,主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参看1904, 1914, 1935节),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1616, 2500, 2523, 2632节)。
从内义观之,许多经文可以说明,从真正意义上说,“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律法”表示具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说圣言的每个具体细节。我引用其中一些经文,如诗篇:
在路上完全、行在耶和华律法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的,有福一。哦,但愿我的道路是向着遵守你的律例!我必守你的律例,不要完全撇弃我哦。我全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诫命。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耶和华啊,你是赐福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我用嘴唇传述你口中的一切典章。我喜悦你法度的道路。我要默想你的法则,看重你的道路。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我不忘记你的话。求你补偿你的仆人,使我存活,我就遵守你的话。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求你不要向我隐藏你的诫命。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求你将你的律例教导我;求你使我明白你诫命的路。(诗篇119:1-27)
这整首诗篇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和构成圣言的事物;显然,这些事物是“诫命”、“律例”、“典章”、“法度”、“法则”、“道路”。然而,从字义决不能看出它们具体表示什么。从字义上看,它们几乎就是同一个事物的重复;但从内义可以看出,“诫命”的含义完全不同于“律例”的,而“典章”、“法度”、“法则”和“道路”又各自具有不同的含义。
在诗篇的别处: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法则正直,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使眼睛明亮;对耶和华的敬畏洁净,立定到永远;耶和华的判断真实。(诗篇19:7-9)
列王纪:
大卫嘱咐他儿子所罗门说,遵守耶和华你神的吩咐,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在祂的道上,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列王纪上2:3)
“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因为这个词是首先提到的,并指向接下来不怎么总体的词。实际上,“遵守吩咐”和遵守当要遵守的是一回事。摩西五经: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神,尽你一切的日子遵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11:1)
此处“遵守祂的吩咐”或遵守当要遵守的,同样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如仪式和那些代表并表示内义的事物;而“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如那些与生活和教义,尤其与内义有关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诫命”和“律例”的含义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10252.“就是最好的没药”表对感官真理的感知。这从“带有气味的没药”的含义清楚可知。“带有气味的没药”是指对感官真理的感知;因为它的“气味”表示感知,如刚才所述,“没药”表示感官真理或感官层面的真理。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膏油,膏油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中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该良善的性质是由制成它的芳香物质来描述的。这些物质就是最好的没药、香肉桂、香菖蒲、肉桂和橄榄油,它们表示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属天真理和良善,也就是说,从最末和最低的依次排到首先的,或从最外层的依次排到最内层的,最末或最外层的由“没药”来表示。之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描述属天良善,或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是因为这些香料所表示的真理是这种良善产生并持续存在所用的手段。
不过,由于这个问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所以必须对它的性质予以充分解释。为使属天良善,就是至内在的良善,能在一个人里面生出,而这一切通过被主重生实现,真理必须从圣言,或从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获得。这些真理首先在属世人或外在人的记忆中获得一席之地;它们从那里被主召唤出来进入内在人;当此人照它们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个人越对它们有一种情感,也就是说,越热爱它们,它们就被主提升到更高或更内在的层面,并在那里转化为属天良善。
属天良善就是对为了良善,因而为了主而实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爱之良善;因为主是良善的源头,因而就是这种良善;这就是该良善如何生出的。由此明显可知,这种良善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首先通过它们存在于人里面最外在的层面,也就是感官层或感官人,然后通过它们被提升到一个内在层面或内在人,最后被提升到至内在的层面,或至内在的人,它们在那里变成属天良善而产生。该良善因以这种方式通过在自己次序中的真理产生,所以后来也是通过这些真理以同样的次序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当良善以它产生的那种方式持续存在时,它就是完整的。因为这时较高事物在较低事物上,如同在它们的层面上,并在它们的最外层或最末和最低层,也就是感官记忆真理上,如同在它们的根基上那样持续存在、止歇并依次存储自己。
约翰在启示录中将这些真理描述为形成从天而降的圣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宝石(启示录21:19, 20)。“宝石”表示在良善里面所获得的神之真理(9476, 9863, 9873, 9905节)。“带有气味的没药”表示感官真理或感官层的真理,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你喜爱公义,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祂用没药、沉香、肉桂膏抹你一切的衣服。(诗篇45:7, 8)
这些话论及主,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因为“膏油”所表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祂里面(9954节)。被说成是“用没药、沉香、肉桂膏抹”的祂的“衣服”表示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源于祂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5954, 9212, 9216, 9814节);因此,“没药”表示感官层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首先提到它。
马太福音:
东方博士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那里出生的主。(马太福音2:11)
此处“黄金”表示良善,“乳香”表示内在真理,“没药”表示外在真理;这两种真理都源于良善。此处首先提到的是黄金,因为它表示良善,良善是至内在的;其次是“乳香”,因为它表示源于良善的内在真理;再次或最后是没药,因为它表示源于良善的外在真理。“黄金”表示良善(9874, 9881节);“乳香”表示源于良善的内在真理(可参看本章34节的经文)。
东方的智者向那时出生的主献上这些礼物,是为了表明祂的人性里面的神性;因为他们拥有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故知道黄金、乳香和没药各表示什么。在那些时代,这种知识是存在于阿拉伯人、埃塞俄比亚人和其他东方人当中的主要知道;这也解释为何在圣言中,“阿拉伯”、“埃塞俄比亚”和“东方之子”在内义上表示那些拥有关于天上事物的认知或知识的人(1171, 3240, 3242, 3762节)。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知识消亡了,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不复存在时,知识就沦为了巫术。它首先在以色列民族当中被抹除,然后在其余的民族当中被抹除。如今它已被抹除到如此程度,以致人们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事实上,它在基督教界是完全不存在的,以至于如果有人告诉他们说,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对应关系而表示天上的事物,并且这些构成圣言的内义,他们都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由于“没药”表示最外在的真理,也就是感官真理,或感官层的真理,以及对这真理的感知,所以过去尸体是用没药和沉香来涂抹的。这种涂抹表示对一个人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保存,也表示复活。因此,这种香料被用来表示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这最末和最低层被称为感官生命。主的身体就用这类事物膏抹,并用它们,连同细麻布包裹,这是犹太人的习俗(可参看约翰福音19:39, 40; 路加福音23:53, 56)。不过,要知道,在圣言中,论到主的话要在至高意义上来理解。因此,此处提到的这些香料表示祂在感官层面上的神性生命,也就是适合身体的生命,以及这身体与祂一起的复活。众所周知,和其他人不同,主是带着祂在世上所拥有的整个身体复活的,因为祂在坟墓里什么也没有留下。所以当门徒看见主,以为他们看见的是一个灵时,主对他们说:
你们为什么愁烦?看我的手、我的脚,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8,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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